第一条 为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升学校科研和学术水平,培养广大师生学术思维与科研创新能力,规范学术活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学术活动是指学校或有关系部面向全校举办,由校内外专家学者所做的专题讲座、学术报告、或组织的学术论坛等(以下简称“学术活动”)。
第三条 学术活动的举办要求:
(一)学校支持举办高水平高质量的学术活动。具备开设学术活动条件的教师,可根据所从事的研究方向,结合相关学科领域最新研究成果、科技成果以及国内外热点问题等开设学术活动。学术活动内容应健康、严谨、科学,不得与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相悖。学术活动应服务于学校教学和科研,有助于提高我校科研水平,有助于提升教学水平,有助于促进人才培养。
(二)学术活动的校内主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以及博士,或具有较强学术能力的硕士或中级职称的教师。聘请的校外主讲人应是某一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影响力的学者,应用性较强的学科专业可聘请行业专家、公司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民间艺人等作学术活动。
第四条 学术活动的组织管理:
(一)学术活动实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
(二)举办部门应填写《欧亿体育官方网站学术活动审批表》(附件1),并提前报学校科研处、校纪委(监审处)、宣传部、校领导审批后交科研处备案。
(三)属各级党委政府安排的活动(报告),是否承接需由学校党委书记或校长最后审批。根据实际情况,专家的来往机票、车费、食宿接待、组织参加学术活动的师生等工作由党政办负责,科研处配合。
(四)各系部和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邀请专家开展的学术活动,由分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最终审批。专家来往机票和车船费、食宿接待由邀请系部或部门负责,并按学校规定收集好相关票证,科研处审核签字后由各系部或部门按相关程序到学校计财处报销。参加学术活动的师生由教学系部和相关部门组织。
(五)举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学术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提前一周确定活动(报告)的时间和地点,在校内宣传栏张贴学术活动海报和在校园网上发布学术活动信息。
(六)举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学术活动的组织管理,填写《欧亿体育官方网站学术活动费用列支单》(附件2),做好活动参加人员统计。活动结束后,须指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资料,并请主讲专家审阅签字后存档,同时必须向科研处报送活动汇总材料(包括总结、讲稿、图片、音像或PPT课件等),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七)每个教学单位(教学系部)每学期至少要组织1场及以上的校内教师学术活动和1场及以上的校外专家学术活动。新参加工作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到校工作1年内必须组织1场专题学术活动。学校各部门须将次年学术活动场次安排和经费预算报科研处,科研处汇总后报计财处做好预算。
第五条 学术活动酬金:
(一)校外专家开设的学术活动酬金标准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长江学者等,每人每场5000元;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每人每场3000元;教授、博导等,每人每场2000元;其他,每人每场1500元。
(二)校内教师开设的学术活动酬金标准为:教授、校内学科学术专家,每人每场400元;副教授,每人每场300元;讲师,每人每场200元;新参加工作的研究生,完成规定任务的学术活动不予支付酬金。
(三)行业专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民间艺人等学术活动酬金参照校外专家相关标准执行。
(四)学术活动涉及的接待费用按照学校相关接待标准和要求执行。
第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科研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